2008年11月30日星期日

唯三:是谁让愤青绑架了我们的住房政策?

  今天看到一篇据说是位叫童大焕的资深评论员写的文章,文章名为《让愤青绑架了的住房政策》。看了之后,觉得童先生作为一个以笔为生的人,可以对这世上任何事情作出自己的评判,这是他实实在在的“自由”。尽管这“自由”在目前的现实语境中是很有限的,而非他在文中最后所强调的“权利自由”。但对他文中的一些论点,实在是不敢“恭维”。

  如他居然无视或有意歪曲,将国内大中城市房价高启的原因总结为“网络愤青们往往把房价高的原因归咎于有人买了二套以上的房屋。”而“网络言论的主力是青年大学生或青年白领,他们急于买房,又属于最接近、最有希望买房的人,于是他们不管三七二十一,一切只希望把房价降下来”。他还抨击所谓“网络愤青”中的言论领袖“把一切希望寄托于政府,要求居民只能拥有一套房,要求政府建经济适用房”。

  试问童先生,中國的房价之所以“据高不下”的原因,你到底清楚不清楚?明白不明白?你是做过详细的调查研究,言之有据呢?还是揣着明白装糊涂,为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信口雌黄呢?高高再上的房价降下来,降到大多数老百姓能承受得起的价格,对中國这样一个已经是“贫富悬殊”达到相当程度的社會主義国家来说,有什么不好吗?有什么妨碍“和諧社会”的不妥之处吗?不是碍着你什么“痛处”了吧?或是影响你的“帐外收入”了吧?但愿不是!

  你口口声声称:“中國正处在中外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城市化进程中,日本、新加坡、中國香港这样一些城市型政府和城乡差别不大的国家和地区的住房政策都不适用于中國。要想解决好中國人的住房问题,关键字只有四个:权利自由”。真的是这样吗?难道只有让那些黑了心的开发商,把中國老百姓辛辛苦苦挣的不多的钱都塞进他们钱包的“住房政策”才是适用于中國的政策吗?我想你肯定是有房住而且不缺大房子住,要不你公开说说你住的房子是个什么样的房子?可以吗?不过上述话中倒有一句话说得还在理儿:“要想解决好中國人的住房问题,关键字只有四个:权利自由”。当然,这个“权利自由”要看是谁的“权利”,谁的“自由”才行。中國的住房建设发展到今天这个地步,是该还给广大民众早应享有的“权利自由”了。那就是享有一套买得起或租得起房子的权利和能在政府公共政策中拥有一席发言权的自由。

  童先生说现在是“愤青绑架了我们的住房政策”,姑且不论“愤青”的叫法是否有理,但“愤青”们真有那么大的能量和作用吗?他们是有钱呢?还是有势呢?如果有钱,犯不着当什么“愤青”,如果有势的话,更用不着在网上发什么“愤”了。既无钱又无势的他们要是真能把我们的住房政策给绑架了,大概我们的各级政府早就“民主”得不得了了。倒是前一阵听到过“房地产开发商绑架了政府”的说法,由此才造成了中國房价越来越高的畸形房地产市场。那时,怎没见你童大评论员出来为买不起房的老百姓说句公道话呀?现在政府刚说要改变一下政策失误造成的不利局面,切实改善一下老百姓的民生状态时,你就义正词严地站出来说话了,而且还把批评的矛头指向了受害者――想买房却买不起房的老百姓。其实你童先生,才真正属于你自己所说的“不用头脑去思考,而是用屁股指挥脑袋”的那类人。不是吗?

  童先生告诉我们:“不强制,保障市场最大的自由,就是社会最大的文明最大的福利保障”。对,但不全对。市场的自由,仅仅是人类社会发展中的一部分。保障我们每个公民生来就应享有的各项权利,包括人身的,精神上的,生活、学习、工作中的权利,才是人类文明社会最大的福音和福利。

  童先生又告诉我们:“一个人30岁以前不愤青,他的心灵有病;30岁以后还只是愤青,他的头脑有病”。错!问世间愤为“何物”?人又为何而“愤”?过去有句老话叫“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拔刀相助是一种愤怒,拍案而起也是一种愤怒,同是愤怒,皆因事不平,社会不公。如今讲究法制社会了,遇见不平事,不能拔刀也得让人说说话,表达一下心中的愤怒、愤慨吧!如果我们这个社会真的的是那么“和諧”了,那我们的政府、我们的黨还号召大家创造、构建什么“和諧”社会呢?对于政府及执政黨的失误、过错,每个公民都应有一种“愤”的义务和责任,都应该有表达自己意见、看法和批评的权利。就像鲁迅先生一样,一生至死都对邪恶、黑暗以及落后、反动势力保持了无畏的、决不妥协的愤怒批判之情。你能说鲁迅先生是个“愤青”、“愤中”甚至“愤老”吗?对不符合民意的事情表达出我们的愤怒并提出我们的要求,没有年龄上的区别,只有正确与错误的区分。在这一点上,我看有病的不是别的什么人,恐怕正是童先生自己,而且还病得不轻。

  前天在北京晚报上看到苏文洋先生写的一篇经济评论,大意为“世界是凹的中國房价是凸的”。不知童先生看过后会作何感想?仅就房价而言,在苏先生眼中:一片哭跌之声。放眼望去,四处惨绿之色。当然,“万绿丛中一点红”,这个“红”就是中國的房价。而针对所谓官方的一份《2008年前三季度中國房地产市场研究报告》中透露出的乐观观点,即房价越涨,认为“负担不起”的居民比例反而下降了。苏先生作出了自己的结论:如果不是报告人的精神出了毛病,我大概该去精神病院好好自查了。我想,尊敬的童大焕先生如果有苏先生自知之明的万分之一的话,是不是也应该去医院好好查查了?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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